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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宿迁出台20条新政!

发布时间:2024-05-10


利用外资水平,是一个地区国际化和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



为更大力度、更加有效

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日

市政府正式印发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更大力度吸引外商来宿投资

《若干措施》共有五个部分20条措施,

一起来看——



01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鼓励外商投资重点领域

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体系领域投资,吸引优质外资参与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


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

持续深耕港澳、日韩、欧美等重点外资集聚区,支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返程投资。


创新利用外资方式

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宿迁设立投资性公司,加快落实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工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推动发展外资总部经济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向具有管理、投资功能的地区总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园区建设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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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持续开展外资研发中心培育工作,鼓励各地在政策范围内对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支持。

推进开放平台招商提质增效

提升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发展水平,加快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园区规划建设国际合作园区。


02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在资质许可、经营运行、招标投标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

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

制定、修订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地方标准,充分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03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

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

用好省、市、县三级外商投资投诉工作网络,畅通沟通渠道,全面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将优化外商投资网络环境纳入“清朗”系列专项行动。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执法力度

坚决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和“集中办案周”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著作权行为。


04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

为外商投资企业和跨国公司高管、技术人员等申请入境签证提供便利,优化“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工作许可及居留便利化政策措施。


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

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工作质效。

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

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持续优化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进出口

持续推动进出口通关时间“最短化”改革,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积极争取总部订单。

05加强财税支持和要素保障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落实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政策宣传辅导,实现点对点服务、精准落地。

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

鼓励各县区出台优惠政策,统筹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对外资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落实外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境外金融机构来宿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外商独资财务公司。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

对纳入国家、省、市重大及重点外资项目,用地指标实行“分级管理、应保尽保”。加大对省级及以上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推进力度。

优化投资促进工作机制

健全多元化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成立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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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中前行在合作中共赢我们相信“20条”政策的出台全市利用外资工作必将持续向好、扩量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