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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0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梦想加油,让学习无忧,助力您的未来,掀起您人生的新篇章。为切实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地点

灌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伊山镇胜利西路599号,县教育局大门外西边第一间)

二、受理时间

7月25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咨询电话

0518-88852739

四、办理贷款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硕、博)。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在本县。

五、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县;

5.共同借款人若不是学生父母,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六、办理贷款额度及期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七、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 (包含专转本 单招 读研首次贷款)

2人  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前往办理

2证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1书  学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

(二)续贷

1人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1人前往可办理

1证  学生身份证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升本、读研续贷需带录取通知书先做延期,再续贷

注意:续贷学生如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八、还款政策及流程

正常还款:助学贷款每年只需要偿还1次,扣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合同最后一年为9月20日),学生在12月2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可通过支付宝生活号还款;或前往灌云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用银联专用POS 刷卡、扫微信或支付宝还款;或下载云闪付APP通过云闪付还款。

提前还款:助学贷款每月都可以免费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可一次结清合同或500元以上(100的整数倍),提前还款于每月20日扣款(11月除)。

友情提醒: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6年开始偿还货款本金和利息(贷款年限低于宽限年限的按合同约定时间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九、助学贷款逾期后果

1.贷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